魏弦初见冯绾,正是夏河的春天。
那一年,他初升校尉,是夏河戍城都尉的手下爱将,拳头打得,性子粗豪,喝酒又是海量,在军中自是各种吃得开,正是春风得意张狂时,走路都昂首挺胸像只大公鸡。
这只皮厚肉粗的大公鸡,在乍见冯绾后,却忽然羞涩局促了。
他束手束脚立在都尉刘奉身后,把平日惯了的大马金刀姿态都敛了起来,只听那冯绾声如黄鹂说,“阿绾给刘伯伯请安。”
他抬起眼皮偷瞟了一眼,那个女孩子一身黄色春衫,浅浅含笑,左唇边有一颗小小梨涡,果真像只春日的小黄鹂,轻盈得翩翩欲飞。
魏弦从未在北地见过这样的女孩子,细腰像南地的垂柳,他觉得自己一把都捏得碎。
冯绾是夏河富商冯四海的掌上明珠。刘奉还未从军时,就与冯四海相识,多年来交情不浅。
刘奉笑眯眯说,“阿绾真是越发水灵了,可许下人家?”
冯绾脸颊上浮起霞似的红晕,侧身乖巧退下。
魏弦于是这一天,都觉得浑浑噩噩,满脑子是一只小黄鹂蹦来蹦去,一笑就有梨涡乍现。
回到军中,同僚照样笑嘻嘻来邀他喝酒,他托着腮坐在营房门槛上发呆,摇摇头。
有人使坏,从后面一拳打过去,却没想魏弦躲也没躲,一拳打个实在,打得魏弦往前一扑,扑个嘴啃泥,一伙人哗地笑开。
那人于是吓得结结巴巴,“我……我我跟你开玩笑……”
魏弦性子粗爽,在军里爱打架是出了名的,打得高兴,非要把打趴下的人拉起来再打再打,那人自然是有些心悸。
没想粗人魏弦今天中了邪,爬起来抹抹嘴上的泥,挥挥手,“你们聊,我先走了。”
说完看也不看众人,恍恍惚惚地飘走了。
众人七嘴八舌,“……他中邪了?”
“……被都尉骂了?”
“……莫非每个月也有那几天?”
……
忽然有人深沉说,“比较像怀春。”
顿时一片静默,一个人忍不住说,“挺可怕的。粗糙成这样,还怀春。”
魏弦是挺粗糙的,长年在边地,脸膛黑里透红,手脚都像蒲扇,喝酒的时候最喜欢抠脚丫子,胡髭三五天都懒得刮,惹得刘奉常骂他野人。
这晚回到自己营房,魏弦找来一面小破镜子,从靴子里抽出匕首,仔仔细细地刮胡髭,一边刮一边懊恼,今天应该刮了胡髭再去冯家的。
一懊恼,就刮破了皮,他嗤了一声,盯着镜子里那张黑脸半晌,嘲弄地扣下镜子,倒头睡觉。
他又不好看又是穷光蛋,真是想多了。
于是粗人魏弦又恢复了常态,带着一群寡男人练兵,在和煦的春日里,像一群发情的雄兽打来打去。
正打得灰头土脸,有人跑来大喊,“魏校尉,都尉有请。”
魏弦一进刘奉的营房,刘奉就嫌弃了他,拍桌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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