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十四章 过去_虫族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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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赐向史壮他们的叙述中,这个人被称之为“部落族长的儿子”。

  “部落族长的儿子”和故事里的反派并不一样,他处处表现的彬彬有礼、温柔待人、和善有加,甚至对天赐也始终表现的非常友善。但天赐知道,外表越是和善的恶魔,越是危险。一般的恶魔拘禁的可能是身体,但地狱最深处的恶魔,玩弄的却是人的心灵。

  公主沦陷了。

  但天赐并没有责怪公主。当一边是廉租、蜗居、公交、菜场、打折衣服,另一边是别墅、豪车、星级酒店、名牌大衣时,人们的选择其实应该很简单。而当后面这些的主人比前面那些的主人在外表、气质上不相上下时,这已经是一个无需过多考虑的选择题了,尤其是再加上“拯救父亲”这个大义名分。

  选择题已经只剩下了唯一的答案。

  天赐选择了沉默。贫穷的王子就不再是王子了,自然有更符合王子这个称谓的人来代替。

  但是事情又出现了变化。因为某些利益方面的原因,那个“部落族长的儿子”不得不和另一个“部落族长的女儿”组成家庭。

  天赐认为机会来了。他要去找公主,告诉公主自己还爱着她,不在乎她之前为了救父亲而做出的举动。天赐梦想着自己还能再和公主在一起。

  但人是会变的。

  当天赐小心翼翼的溜进那个恶魔为公主准备的城堡时,看到的是公主躺在了“部落族长”的怀里。

  是的,享尽繁华之后,人们又怎么会甘于平凡。当公主发现自己再难以挽回男友之后,她瞄上了那个曾经需要喊其为“爸爸”的人。这样,别墅、豪车、星级酒店、名牌大衣的生活就得到了延续。

  但这种事毕竟不可能被公众所接受。而且这个“部落族长”除此之外表现的确实是尽职尽责,是一个被民众所喜爱和爱戴的人,怎么可能接受自己洁白无瑕的外衣上出现一个大大的污点呢。

  于是杀人灭口成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甚至从某方面来说是皆大欢喜的。

  因为那个时候的天赐,对死充满了期待。

  故事到这里,已经接近了尾声,只不过天赐把之后被外星人抛弃在了荒岛之上改为了被坏人丢在了大海里,然后漂流挣扎到了虫岛上。这也是为了避免过于惊世骇俗罢了。

  其实天赐本来想让这些事永远烂在心底深处的,但是酒的使然和气氛的渲染,以及长久以来孤独和生死的双重折磨,让天赐在这一刻放松了心神上的防备,用结结巴巴和不够通顺的话语向两个听众叙说了这个属于自己的故事。

  待到故事讲完,月亮已经爬过了中际线,向着西边沉沉落下。广场上的喧嚣已经散去,人们已经三三两两的回到了房间去休息了,一堆堆篝火也只剩余烬或早已熄灭,只剩下石槽中还在熊熊燃烧。天赐身边两位听众基本保持着一开始听故事的姿势没有变化,只不过一个已经低头不语,另一个已经满面泪痕。

  史壮毕竟作为一个族长,经历的比较多,大体上还能保持情绪稳定。而一直在哥哥庇护之下长大的菲儿难以接受现实的残酷,絮絮叨叨的说着对那个“公主”的看法,为天赐的感情不值。直到史壮把她拉走,还远远的听到“我说的不对吗?”、“格兰特就是可怜嘛!”之类的声音传来。

  “可怜吗?”天赐重复着菲儿的话,摇晃着手中的酒器,看着碧绿色晃动的液体,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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