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桃木梳番外一
我叫周于谦。
原本曾祖父给我起的名字是益谦,谦得益,满招损,盼我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意思很好,但是他老人家当时有些病糊涂了,忘了自己父辈名字中间的排行正是个“益”字。
取完名字,曾祖父两腿一蹬,去了。
祖父替我改了个字,这一改,命也给改了。
我自认有负曾祖父的教诲,最后没有成为一个谦谦君子。
我是个奸商,没人敢当我面说,但背地里肯定有人这么骂,大约连我那糊里糊涂的曾祖都天天问候着。
我很有钱,富可敌国不可能,敌个小城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心狠手辣,唯利是图。街头巷尾,茶余饭后,人家骂我的那些话一点不冤枉我。
十五年前,我还是个有妇之夫,就强迫一个母亲身患重病的女大学生委身于我,人家那青梅竹马的男友找上门来,被我的人叉出去,一顿拳脚乱棍打了个半死要。
而我的前妻相比起我,也是毫不逊色。
原本我跟她即便不相亲相爱,也能臭味相投地过下去,只要不触碰到我的底线。
遗憾的是,她过线了。
我的额角至今还留着一道细细的,发白的伤痕,那是我前妻赠给我的离婚纪念。
那块碎瓷片,偏一点点,就扎进我的眼睛里。
而我给她的是我的一半的财产。
虽然我爱钱,但是如果命都没了,钱留着有什么用?
我们谁也不亏欠谁,我在外面胡来,她也差点要我一只眼睛。
我没想到的是,她会报复,不敢报复我,就对付我的那只软弱好欺的小宠物,并一举气死了人家的母亲,导致我再没有任何理由将人家留在我的身边。
这是我们夫妻联手干下的最黑心的一件事,说联手,是因为前后连接得太好。我利用人家母亲的重病,威逼胁迫留在身边几年,契约快到期了,我的前妻逼死人家母亲,让人家几年的屈辱白受,到头来努力都白费。
要说不是联手的,估计都没人信。
脸黑心厚,我们害起人来的手段也相当有默契。
到这里,我算是欺男霸女,恶贯满盈了。如果一直这么下去,迟早老天会来收了我。
我不畏惧神明,更不信什么因果报应,比起这些,我最不信的就是感情。
没跟她在一起之前,一直习惯了拼杀的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那样安宁地过日子的。
沏一壶茶,在照进阳光的窗台下,头枕在她的腿上,彼此间一句话不说,也可以过完一个下午。
这样的宁静,不知不觉地让我沉迷。
只要跟她待在一起,我都会把我从外面带回来戾气收起来,与她一起度过黄昏,黎明,甚至是一整天,一星期,一个月。
我开始计划如何才能与她更长久地在一起。
我想给她改名换姓,从地下转到明处,娶了她正儿八经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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